浙江一家模具公司把塑料廢品粉碎顆粒偽報為"其他初級形狀的再生聚丙烯顆粒",試圖從深圳入境。
這家模具公司上月向深圳海關隸屬大鵬海關申報,從歐洲比利時進口一批名為"其他初級形狀的再生聚丙烯顆粒"的貨物。"再生聚丙烯顆粒"理應形狀規整,呈半透明色,可用作再生材料,通過正規手續可以進口。
浙江塑料廢品粉碎顆粒偽報再生顆粒被處罰
5月13日,該批貨物存儲在一個40尺集裝箱內,達經一艘大型貨輪到達深圳鹽田港。貨品外包裝確實像正規進口塑料顆粒包裝。但打開包裝后,里面的貨物卻是由黑白紅黃等多種顏色的片狀和顆粒狀塑料混合組成。明顯就是固體廢棄物,而不是經過加工提煉的聚丙烯顆粒。海關隨后將該批貨物查扣。
鹽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人介紹,將涉案貨物樣品快速檢測后初步認定,該批實際貨物為廢塑料,重量為19.9噸。
"根據我國的法律,廢塑料20噸及以上,便達到刑事案件標準。該批貨物的幕后人員非常清楚我國的法律規則與標準,故意將固體廢棄物按照接近20噸的重量,裝柜瞞報偷運入境。"
目前,大鵬海關已根據鹽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測結論,將該案移送大鵬海關緝私分局立案偵查,待緝私部門處理完畢后,涉案貨物將被到專業公司進行無害化銷毀處理。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固體廢物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