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塑化網訊
工信部為落實《輪胎翻新行業準入條件》和《廢輪胎綜合利用行業準入條件》,規范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發展,于4月2日發布了《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并將于5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備受關注的廢舊輪胎綜合利用行業首次有了“許可證”,準入條件真正落地。
《辦法》規定,現有廢舊輪胎綜合利用企業以填報申請的形式來獲得準入資格。綜合生產能力、銷售收入、產業布局情況、工藝裝備、能源消耗和資源綜合利用、環保設施等指標符合要求的企業,工信部將以公告的方式予以發布。
中國橡膠工業協會廢橡膠綜合利用分會秘書長曹慶鑫認為,這是規范我國廢舊輪胎回收利用體系的必經之路,這就好比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只有達到了準入條件,才能獲得生產資格。
曹慶鑫說,2012年中國產生廢輪胎2.83億條左右,質量達1018萬噸,預計到2020年這個數字將會突破2000萬噸。長期以來,國內廢舊輪胎回收主要以個體從業者為主,給一些不規范的作坊式小企業創造了機會,擾亂了行業秩序,污染了環境。《辦法》政策的出臺將提高準入門檻,促進企業優化升級,可以有效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和管理水平。此次《辦法》政策的出臺將加強對行業監管,讓那些“渾水摸魚”的企業沒有生存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