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其“替代品”吸引力不足。相比塑料袋,無紡布等材質的環保袋“顏值”始終沒有顯著提升,不僅價格更貴,攜帶也不方便。而塑料袋裝完商品還可以裝垃圾,哪怕要為此支付點小錢,在消費者看來都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成本。
其次,監管不力,讓“限塑令”空有其名。想當初,超市、菜市場幾乎天天有人檢查政策的執行效果,商家自然不敢放肆。但塑料袋的生產企業眾多,銷售渠道和使用場所更是五花八門。隨著時間推移,監管部門鞭長莫及,懲罰力度越來越小,檢查次數越來越少,最終默許了商家對塑料袋的肆意使用。
最后,政策本身也有局限性。按規定,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袋。但餐廳“打包”剩菜、在線或線下購物,是否也應聽“令”行事?就拿快遞過度包裝問題來說,快遞行業一年需要120億個塑料袋、247億米的封箱膠帶,但回收率不足10%。缺乏明文規定的灰色空間,給了塑料袋繼續泛濫的機會。
“限塑令”落空的背后,是白色污染卷土重來。有報告指出,目前全球只有14%的塑料包裝得到回收,而最終被有效回收的只有10%。很多超薄塑料袋既沒有質量安全標識,也沒有可降解標識,若被隨意丟棄或不經處理進行填埋,可能200年也無法降解,長期殘留在土壤中,會對土質和水體造成極大危害。(人民日報)